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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四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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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1995-01-07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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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四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AD(2020)1201

招标人:湘潭市第四中学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80.0万元

受湘潭市第四中学的委托对湘潭市第四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为非财政资金,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湘潭市第四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LAD(2020)1201

3、采购预算 :60万元/年,三年合计:180万元

4、项目采购方式、采购需求及服务年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湘潭市第四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工作

服务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三年履约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再续签一年。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5.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1.3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提供证明材料)

5.1.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盖章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1.5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1.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2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6.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第5款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件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兹定于2021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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