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中浩建通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相关信息
首页 > 供应产品 > 标讯‖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日处理800立方
标讯‖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日处理800立方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702标讯‖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日处理800立方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1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5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03-06-07 01:11
  询价
详细信息

标讯‖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日处理800立方养殖废水设计采购施工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日处理800立方养殖废水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日处理沼气站养殖废水800立方。

2.2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弶港镇梁南沼气站

2.3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本项目已建成了完善的超大型沼气工程,包括匀浆罐、发酵罐、存储池等配套设备设施,投标人需在现有沼气工程基础上,根据工艺流程短、投资造价低、运行费用省(沼气收益较大化)的原则进行设计。

2.4计划工期:180日历日完成试运行验收,另120天完成出水合格调试(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并负责24个月的运行技术指导;接到中标通知书12天内提供设计方案及图纸,招标人5日内返还意见,中标人5日后修改完毕并进场施工(包括总平、土建、水暖、给排水、管道、电控、生产工艺等)。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要求的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建设目标及技术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艺验收质量标准:出水指标达到COD<150mg/L、BOD<60mg/L、SS<80mg/L、氨氮<80 mg/L、总磷<8mg/L、总氮<150 mg/L的要求;所产生的污泥含水率标准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中要求的低于80%的标准;项目设施产生的臭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项目须拟派1名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另须拟派1名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本项目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2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3.1条规定的其他资质。

3.3.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4)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注:本条款(3.4)由投标人自己承诺,格式自拟。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息)提供4.3条要求的材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不退。

5.3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3.2、3.3、3.4资格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材料的扫描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上材料仅用于购买招标文件使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22日9 时 00 分00 秒。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陆阳

电 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


询价单
0条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