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典当行的资格: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典当行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控股。
(6)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2.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2)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并在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3)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典当行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内设立分支机构,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典当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典当行承担。
(5)典当行对每个分支机构,需拨付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营运资金;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6)其他规定的相关条件。
典当牌照审批政策:
典当行在2018年中之前,都是由商务部统筹、地方省级商务厅实际审批业务经营许可。而2018年中以后,中国银保监会开始接管典当行,地方则是由省级金融监管局负责经营资质的审批工作。现在要属于监管调整过渡期间,目前珠三角城市、以及国内其他省市均处于不受理申报、新办典当行业务。想要拿到典当经营许可资格,可以通过直接收购转让的方式拿到这个牌照。华商投顾现有一广州的典当行牌照在转让,带法人股东一起转,想要买典当行牌照的朋友可以联系我。
1、新法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3、转让变更典当,预估周期2-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