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劳务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劳务服务管理项目(招标编号:CQCBJQ2008-138),招标人为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资金,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劳务服务管理项目
2.2 服务地点: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金山基地(北部新区汇星路1号)及金凤基地(九龙坡区金凤镇西永组团Ad分区Ad02-4/01地块)
2.3服务期:3年。服务合同为1年1签。1年服务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中标人续签合同。
2.4 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
2.4.1服务内容: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食堂场所、设施设备并及时进行维护维修,负责食品等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中标人负责提供厨房员工和服务人员,负责设施设备及餐具的使用过程的清洁维护,负责原材料使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服务及餐用具洗涤,按照就餐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工作餐服务,并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保证招标人员工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
2.4.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预计就餐人数和招标人要求提出菜单意见,待确定菜单后由招标人负责食品等原材料采购,中标人负责提供厨房员工和服务人员,负责设施设备及餐具的使用过程的清洁维护,负责提供原材料的产品采购清单及协助招标人对原材料质量数量监督验收服务,负责原材料使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服务及餐用具洗涤等。
2.4.3服务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若因人员离职等客观原因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应人员要求。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更换人员的,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更换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人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人应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的餐饮服务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2015年7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有一个类似的大型食堂餐饮服务与管理经验。(类似的大型食堂餐饮服务与管理指:服务300人以上的政府机关、国企或金-融行业等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提供餐饮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合同中未标注具体人数,需由所服务单位开具有效人数证明,并加盖鲜章。)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17:00 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分包,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国内邮寄费1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9 月 18 日14时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