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需要办理使馆加签?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使馆加签;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相关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使馆加签。
大使馆加签的概念:
大使馆加签是指我国外交机构和/或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在涉外文件上确认我国公证、认证机 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属实。经过认证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为文件使用国有关 当局所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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