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庆来学校校舍改扩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2100K14N1117
招标人:庆来学校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来学校校舍改扩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项目业主为庆来学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来学校校舍改扩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0724-2100K14N1117
2.3项目概况:庆来学校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上清路,是一所“国有民营”性质的学校。学校占地面积2200余亩,学校为企业多元化、市场化办学,拥有可容纳 124 个教学班的三个教学楼群及教学、运动、生活等相应的配套设施,现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基础教育学部和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两个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格局。本项目为庆来学校校舍改扩建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行政图书楼、教师餐厅、学生食堂等改扩建,以及新建学生公寓等项目的设计、施工、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
2.4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上清路。
2.5招标内容:
2.5.1设计部分:
完成庆来学校校舍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及的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并按使用功能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划等方面的要求,完成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等各阶段的工作,设计人应充分调查了解云南及项目当地建筑行业指导价格信息,准确编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以供招标人决策。
2.5.2施工部分(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图书楼、教师餐厅、学生食堂等改扩建,以及新建学生公寓等项目的设计、施工、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
设计及施工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审查、审批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提交合格的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2.7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26个月,其中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含设备采购及安装)24个月。本项目为新建及改造项目,有分段施工的可能,不计取分阶段施工及赶工期相关费用,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2.9设计后续服务要求:及时解决和处理答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予以解决,签认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在要求的时限内提供加斧章的设计变更文件;确保设计的科学性,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追加费用。
2.10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类似业绩:(1)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2)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饰装修工程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若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其投标将被否决。
3.5项目人员要求:(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三年及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证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施工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装饰装修工程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6投标人信誉要求:(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及承诺)。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的一方,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且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信誉情况说明、网站查询截图和关联企业情况声明等。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③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1200.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若有),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4日10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